養老機構服務規範征意見:配備網絡 保護老人隱私
2017-10-17
據民政部網站消息,近日,國家標準《養老機構服務質量基本規範》已完成征求意見稿,現麵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征求意見稿》要求養老機構提供通信服務,通過電話、網絡等不同通信手段,協助老年人聯係相關第三方。服務人員應使用禮貌用語,對老年人及來訪者信息保密。生活照料應配備能提供相應服務的環境和設施設備,環境安全,注意保護老年人隱私。
《征求意見稿》要求養老機構宜與有資質的外包服務機構簽訂協議,並建立監督退出機製。養老機構應根據老年人需求,建立老年人評估機製,依據評估結果,提供相應的服務,製定個人服務計劃。養老機構應與老年人簽訂服務協議,老年人應確定委托人,並與委托人簽訂委托協議。
《征求意見稿》要求養老機構應公開服務項目和收費標準。工作人員應做好服務記錄,記錄應及時、準確、完整,字跡清晰。養老機構應製定投訴處理相關製度和流程,並公開投訴電話和負責人電話。接到投訴時,應向投訴人深入了解相關事項細節,並由機構相關部門按照政策規範給予答複,10個工作日內向投訴人反饋相關處理情況或處理意見。
《征求意見稿》要求養老機構活動場所應布置合理,清潔整齊。冬季供暖溫度應不低於18℃、降溫不高於28℃。養老機構應設有垃圾專門存放區域,並分類管理。醫療垃圾應使用專用容器或包裝袋,並設有標識。公共區域和活動場所應配置座椅、健身設備、照明設施。
《征求意見稿》要求養老機構所有提供服務的人員應按照法律法規及行業要求持證上崗,並掌握相應的知識和技能。各類專業技術人員應建立專業技術檔案,定期參加繼續教育。服務人員應使用禮貌用語,耐心解答問題,對老年人及來訪者信息保密。
關於生活照料服務,《征求意見稿》提出,工作人員應進行職業技能培訓,並具備相應的服務能力。服務過程中應配備能夠提供相應服務的環境和設施設備,環境安全,注意保護老年人隱私。
對於通信服務,《征求意見稿》提出,服務內容包括但不限於:為老年人提供通信便利的服務。要求養老機構應配備通信設備,包括但不限於:電話、網絡。宜通過電話、網絡等不同的通信手段,協助老年人聯係相關第三方。如老年人通信交往困難,養老機構應指定專人進行協助,並做好記錄。